同佳律所获得上海市破产管理人资格

2022-12-01  作者:同佳律所

尊敬的同仁们,


今日,我们同佳律师事务所荣幸地宣布,我们已成为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第一届会员单位。

这一荣誉不仅彰显了我们所在破产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实力,也为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业务发展平台和更丰富的行业交流机会。


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法律程序中的关键角色,其主要职责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:


1. 接管债务人财产:管理人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、印章和账簿、文书等资料,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。

2. 调查财产状况: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详尽的调查,并制作财产状况报告。

3. 管理债务人事务: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及日常开支,以及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。

4. 管理和处分财产: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,包括财产的变价和分配。

5. 代表参与法律程序: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、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。

6.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:并负责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履行职务情况。

7. 勤勉尽责:管理人需勤勉尽责,忠实执行职务,依法接受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。

8. 保密义务:管理人应严格保密,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秘密和知悉的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予以保密。

9. 制定工作计划:管理人应在接管债务人后制定管理工作制度和破产工作计划,并报人民法院。


我们所的下一步计划:

1. 加强专业培训:组织破产法律相关的专业培训,提升律师团队的业务能力。

2.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:作为会员单位,我们将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与其他会员单位交流经验,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。

3. 提升服务质量:继续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,确保在破产管理人的角色中,能够高效、专业地服务客户。

4. 扩大业务领域:利用协会资源,探索和拓展新的业务领域,增强我们所在破产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。


结语:

让我们共同庆祝这一值得纪念的时刻,并以此为新的起点,继续努力,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,为社会贡献更多的价值。


上海同佳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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